我2008年3月卖的房买主未过户,我在09年7月因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如何才能解封?谢谢各位高见

2025-05-06 1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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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未过户,则该房产还属于你的房产,法院可以查封。解封的话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也就是向法院提供相当于你房子价值的保证金,即可解除对房子的查封,这是最快的方式,或者与对方和解撤诉或者调解结案,否则只能等到判决生效后你履行了判决才能解封,如果你不履行判决将拍卖这套房子用以执行判决确定的债务。
对于买主而言,如果你不能将房产过户给他,他可以要求你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回答2:

如果是真实交易,买家已支付对价并实际占有房屋,依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是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他现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即使不予解封也应依法通知其于十五日内起诉确权。

回答3:

如果没有通过中介交易和汇款,很难证明你说的是真话。并且不知谁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