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法律没有此要求。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可追问,望采纳`
不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刑事案件的,可依法采取技术侦查。如果是上述性质的案件,是不可以取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