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的工伤,2008年单位已被吊销,现在不能要求单位赔偿。一是找不到单位了;二是超过诉讼时效了,不受法律保护了。
原单位都被吊销了,没有赔偿义务了,这就跟人死了一样,没法要债了。
20多年前工伤吧,社保无法认定并无不当。原单位执照虽吊销了,若有承继单位,你可凭原工伤证明,要求其给予适当补偿。
不能再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内提出,另外单位早就不存在了也无法赔偿。
应该不能,因为即使如此,一般情况下也超过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