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尔的23部清唱剧中,《以色列人在埃及》(1739)、《弥赛亚》(1742)、《犹大·马克伯》(1746)等是传世之作。其中《弥赛亚》仅用24天就完成。据仆人回忆,他见亨德尔写完时,两眼充满热泪,说:“我仿佛亲眼看见了整个天堂和至高无上的上帝!”这首作品的歌词全部选自《圣经》,通过三个部分分别表现关于基督降世的预言及他的诞生;基督的受难和他的教义的传播以及世界通过信仰而得到救赎。乐曲富有旋律性的宣叙调、宽广流畅的咏叹调和气势宏伟的合唱体现了亨德尔音乐的典型风格。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乐队配器极其清晰质朴。主要为弦乐和通奏低音,而双簧管、大管只起加强声乐声部的作用;小号、定音鼓都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这正是巴罗克时期通常的作法,即写给小型乐队演奏,在需要的时候,可由更多的人参加。后来有的演出采用的配器是后人(如莫扎特)改写的,旨在与日益扩大的合唱团相平衡。近年来,人们趋于采用亨德尔原有风格。
《弥赛亚》1784年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