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财案中第二次是受害人委托重新鉴定的,但受害人还是不服还能否继续申请重新鉴定?

2025-05-09 1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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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但必须要明白,鉴定这种活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就是靠经验以及丰厚的知识储备来判断的,鉴定的结果除非有标准在先,否则都是在一个大概的范围。
被害人要么接受法院的裁定,要么就去找一个几方都认可的人员来做重新鉴定,而第二次的鉴定结果必然最终的结果,在三方都在场的前提下,司法鉴定的结果就不能再更改了。

回答2:

可以,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不可能只是单纯的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就无休止的申请重新委托,待鉴定结果告知后必须要提出书面申请,里面要写明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理由及依据,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合理,可以再次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