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被执行人只有一个和申请人签订了庭外和解协议其他三个怎么结果?

2025-05-31 21:37: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已经是被执行人了,就是法院判决了,不会再有庭外和解。

回答2:

尽最大努力劝他们签字庭外调解,如果真不接受,只好法庭上乡见了!

回答3:

如果是连带责任,其他人仍要被执行
如果是按照比例承担,执行各自的比例责任
一个人的和解,不代表都和解,做人要诚信,应主动履行判决

回答4:

民间借贷纠纷,双方经法庭调解达成协议的,一经双方签收即生效;被告申请再审的,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是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而当事人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1、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2、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3、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