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规定,女青年为年满18岁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队年满17岁的女青年;
一般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女兵名额都有11个左右,县级市一般有1到2个名额;
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无其他疾病;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岁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岁至19岁。
有关系就哦了,没关系就算了,在军队那种地方,没有关系就算进去了也是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