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5-05-31 2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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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用地单位与被占地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票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用地单位与国土局签字盖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