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也没有产权,理论上只有使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们夫妻俩购买的“小产权房”属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离婚时就此房发生纠纷发生,法院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所以你们俩只能协商。
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
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这个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
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可能更利于该房屋的分配。
你好,蚌埠律师陈钢律师回答你的问题,一般来说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只能认定你们是共有的,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