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些学生,未满十四周岁,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
民事赔偿由监护人承担。
如果这些学生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几个学生中,能明确谁打死人的,追究谁的责任,不能明确的,全部追究责任。
达刑事追究标准的,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只追究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链接:《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果不足14周岁,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不够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了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