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根据以上计算,如果超期属于违规,可以向上级法院举报查处的。
你可以询问一下主办法官案件办理时间长的原因,再根据情况来决定采取什么措施。
简易程序的审判期限为90天,普通程序的期限为180天,并可以申报延长审判期限。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法官故意拖延案件,法官可以在事实未清晰之前做出裁决。所以,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你投诉法官不作为是很难的。
找院长或者本院纪检,但投诉完案件结果会不好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