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 跪求答案 着急!!!

2025-12-03 17: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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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离前应交税费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700000*17%=119000元,
减:进项税额:80000元
应交增值税:119000-80000=39000元
分离后应交税费计算如下:
1、修理厂(假设进项税按收入比例分摊,则修理厂进项税34285元)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减:进项税额:34285元
应交增值税:这51000-34285=16725元
2、原企业应交增值税:400000*3%=12000元
分离后应交税费合计:16725+12000=28725元
显然分离后要少交增值税39000-28725=10275元,
注意:这种假设是进项税按收入比例分摊,而实际筹划时应估算出一个比囹比较接近实际的数值,若修理厂进项占的比例多,应交税金就越少,原企业税金不受进项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