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开几次庭,开多少次庭会作出裁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由仲裁庭根据案件仲裁需要决定。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经法律缓助的律师,一般都会恪尽职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果对法律原则律师不信任,可以自己聘请律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国务院
《法律援助条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实际情况需要开两次庭很正常,什么样的律师都有靠谱不靠谱的
劳动仲裁依据案件情况复杂程度安排开庭
要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