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房地产商的宣传资料若是注明了上述条文,明确表示不作为要约,就是与实际有很大的差距,也不承担责任,若是没有注明,也很难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都以购房合同中的规定来承担责任的,具体可以到律师事物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