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非法抓人构成什么罪

2025-05-07 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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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回答2:

  涉嫌非法拘禁罪,冒充军警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回答3: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回答4:

第一如果冒充警察是犯冒充国家工作公职人员罪,如果抓了还犯非法关押罪

回答5:

牛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