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问一下,同一个行政部门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能否出两次行政内容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1-20 09:57: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有特殊情况的需要说明。

回答2:

行政处罚法上有一个“一事不二罚”原则。肯定是不行的。

回答3:

同一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同一条法律,先是依据该条的一部分出具了罚款的处罚决定,后又依据同一条的另一部分出具没收的处罚决定,不知这样的两份处罚决定书同时存在是否合理(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

回答4:

如果你说的属实,这样的行为应当是违法的。

但是按理说现在的行政机关不会这么白痴吧?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好好揣摩一下两份决定书,看看是否如你所说。

当然,你如果不服,可以打行政官司,如果你所言属实,官司应该能赢。

回答5:

比如开车没有系安全带,罚款50元,扣零分,交警就要开出一份行政处罚书,说明违法行为的编号,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处罚的依据,处罚结果,做出处罚的警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