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依法缴清罚金,法院可以随时追缴。
因此,可向法院了解,是否原来没有缴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52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
你可以拿着收罚金的收据,去法院证明你己交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