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的厂规定是可以自离的,而且自离也不扣工资,就是发得晚一些。你可以去问问你们厂里有这样的规定吗?但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如果过了试用期,一般是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是如果厂方 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一,首先要了解员工擅自离职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行为,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二,要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对擅自离职员工的处理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况,员工仍有权获得补偿,如属第二种情况,在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包括赔偿因擅自离职导致公司的损失处理后,有权获得剩余的劳动报酬。这个首先应该看你和工厂有没有签订过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直接去问主管怎么办理离职手续,按流程去办就好了。如果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一个月也是辛苦钱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你不需要办理啥手续,工资啥的都结好了可以直接走人哈。如果用人单位有上面的行为,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赔偿。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