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2025-12-04 07: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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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学校想通过协议逃避法律责任。

2 我国民法明确规定:人身伤害和故意造成的财产损失的 免责条款无效。

3 该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签字与否不免除学校的法律责任。

4 学校作为教育和管理学生提供者,有义务对学生在校 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一定保障。

5 校园侵权属于特殊侵权。无行为能力的 儿童在校受伤,由学校举证 :自己

无过错(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 由学生自己举证学校有过错。

先由侵权人赔偿 ,不足部分或找不到侵权人的学校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适

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回答2:

这些协议一般来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如果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在路上,一般来说由学校承担,在家或在回家的路上出事的话,由学生自己承担。而学校要求学生签这些协议只是为了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