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代开发票没有填写复核人和收款人可以吗

2025-05-09 16: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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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题所述,通常情况下开票人与收款人是可以为同一人员的,但复核人与开票人则不宜为同一人员。
2,虽现行税收相关规定未予明确,但从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必须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岗位间应予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因此,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所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因此,收票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