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只能把我这里的相关规定告诉你,你参考一下。
1、十多年前自己建造的房子,虽然你没说明白,但是按照我的经验应该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建造人要么属于本地村民,或者不是本地集体户口上的村民(自己户口已经农转非)但是得到祖上的遗产,之后建造的房屋。
2、以上情况都是合法的拥有村民自建房的权利的。但是如果是通过交易获得此权益,又没有办理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的则属于违法,集体的土地和房屋只能在本集体内流转(遗产除外)。
3、合法的村民自建房在500平方米以内,不需要办理手续,自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超过500平方米的话需要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
4、实践中,我所在地区(云南昆明市)的村民自建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这类长时间大量持续失去土地,又没有很好的谋生手段的村民一般采用宽松的管理手段,很多超过500平方米的要么办了产权,要么小小不严的都不会真的定性为违章建筑。
5、你的房屋由于已经建好了十多年了,一定存在某种历史原因,可以肯定不能随意定性为违章建筑。如果你就是本地的村民,那么相关的职能部门更加应该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