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创新推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321工作法”,其中,对于消防隐患,派出所民警有了处罚权,可以开“罚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派出所民警可以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实施警告、罚款,以及临时查封、拘留的行政强制措施。该办法实施后,首例“罚单”已经于2016年5月9日由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建外派出所开出。
不可以,消防问题不是派出所管辖范围。
可以罚款。
你不知道消防是由派出所管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