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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0:55: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出售时不需要14岁的女儿签字。因为继承权是期待权,也就是说在被继承人死亡只是继承权才发生。因此在被继承人未死亡之前,被继承人仍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处分行为受法律保护不受限制。
其次,如果男方私自出售房屋,该房屋产权属于男方则交易合法,如果产权属于双方或不属于男方本人则考虑到共同共有视情况而定。
最后,所谓14岁女儿能否拿到一半的前,如前所述,既然是继承权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取得,现在既然男方未死亡,继承权也就无从谈起。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如果男方在离婚后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可以由女方或者女儿起诉变更监护人或者要求履行监护义务。对于所谓继承权的问题,在一开始就已经限定在继承上。应当在一开始就将房屋赠予女儿才能更好的保护女儿的利益。作为期待权的继承权在保护方面是由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发生为前提要件的。
这并不是法律不保护利益而是在这个案子中一开始选择保护这位14岁女儿利益的方式和权利不够周全。使得产生诸多漏洞无法使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和捍卫。
祝一切顺安。
关于您补充的问题我只能说,继承权指向的这个财产在他活着的这段时间内是不是有所减少,这个是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且这个立遗嘱的权利不是说一纸协议就能规避的。这个是公民的权利。凭当初协议是无法规避的。一般法院也不会支持。这和您的女儿是不是达到18岁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所以综上所述,我想说的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种诉求,权利现在处于无法利用法律来保护的状态。想凭借协议限制男方再立遗嘱一般也不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如果您不相信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有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先祝愿你能得到妥善解决

回答2:

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明。男方处理自己的私产,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14岁的女儿与男方是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共同财产,家庭财产的形式,男方在处理卖房款时,应该留存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都是为了父女俩的生活,一般不会支持女儿分得其中的一半卖房款的。

仅供参考。

回答3:

问题3,房子即使卖掉,所得的钱款全应该归14岁女儿名下
问题2,男子作为14岁女的抚养人,可以在不损害14岁女的利益下出售房子
问题1,14岁的孩子有继承权,但需要监护人为其管理

回答4:

收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