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外观专利侵权,是不是有早于专利申请日的销售记录就可以驳回投诉

2025-12-12 16:11: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计算你的销售记录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日期,也不能被驳回。
否决对方的专利,要提出证据,证明你的设计,比对方早。对方的专利申请日,并非其设计日期,有可能对方提供出比的销售记录更早的证据,比如在某次国家承认的展会上展出过。
想要驳回对方的投诉,必须跟对方比证据。

回答2:

是的,可以驳回诉讼。因为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要有新颖性,如果在申请前已经有该产品销售或者展览过的话,则该专利丧失新颖性,可以无效它。

回答3:

可以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侵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回答4:

只要你有能够明确证明,早于专利申请日期的使用记录,那就可以。甚至可以反告对方,剽窃你的创意。具体怎么样做问律师。

回答5:

理论上讲是可以,因为他如果投诉的话也是因为在你专利之前有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