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也就是说,春节假期如果涵盖了工资支付日期,二月份工资或养老金应该提前在放假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