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家里亲戚突然暴死,留下妻子儿子。另外还有一个不住在一起的93岁老母,患有老年痴呆症,没有

2025-12-04 23:55:1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你好,由于你的问题不是很详尽,只能大概的和你说一下。首先,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及子女,也就是说老人和死者的妻子、孩子都有继承权,但是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参加继承,顺序在前的法定继承人优先参加继承,只有在没有前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时,才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就算要分割死者的遗产,在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也轮不到他的兄弟姐妹继承,老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其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所以老人的子女是有权要求对遗产进行分配的,分配后属于母亲的那份是不得以他人名义使用的可以通过监督执行这部分财产,死者的其他兄妹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使用或者侵吞这部分遗产的。若要最大限度的保护你亲戚的妻儿的权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死亡赔偿金应先确定其性质:如果是死者的人身保险赔偿金,那么这部分财产归于受益人所有,只有符合《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如果是抚恤金,即这部分钱是职工、军人因工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后,由有关单位按规定给予死者家属而产生的,因具有对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性,而不能列为遗产。有关部门发给因工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军人的生活补助,归个人所有,这类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由于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靠他们自己去确认了。
  两套房子中,那套给儿子住的如果产权人是死者,那么是作为遗产处理的,但是产权人如果不是死者,就不可以作为遗产要求分割,自己住的,你可以以夫妻共有财产为理由,据我国《继承法》策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这套房子的一半属于死者,遗产继承只能从这一半里进行分配,你应该先确定房子的归属状态,再看怎么处理。
  最后,建议你去咨询当地街道或区县的司法科、或者法律援助中心,把具体情况详尽的说一下,然他们提供些建议,最好在内部协商解决,或者找调解委员会调解实在不行的就以遗产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 ,死者的父母、配偶 、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房子看在谁名下,如果已经过户给儿子,就算死者的遗产,不能分割。
夫妻婚后的财产才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中的一半是死者的遗产,另一半是配偶的财产。
分割遗产,只能分割属于死者的一半。

回答3:

母亲的赡养问题和你亲戚的遗产继承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搅在一起。
死者现在的法定继承人是:妻子、儿子和93岁的母亲。兄弟姐妹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
而且还有两点要注意,一、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就是补偿给死者的妻儿的,不发生继承。二、死者的遗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有一半是妻子的,剩余的一半才发生继承。剩余的一半由死者妻子、儿子和母亲等份继承,母亲没有劳动能力可以适度多分一些(比如母亲继承40%)。母亲没有思维能力,可以由所有的儿女(包括死者的妻子)帮助她表态进行继承(在属于母亲可以继承的那部分财产范围内),但其他兄妹无权侵占死者的遗产。以上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回答4:

我个人观点:死亡赔偿金应有死亡人的直系亲属拥有,子女是第一继承人。

回答5: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享有继承权,但该权利由继承权人享有。
纵横法律网 张华东律师

回答6:

子女有权代丧失行为能力的母亲,主张遗产继承。建议聘请律师,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