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
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 ,或者自己对地下物这部分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知,您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
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方面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 ,具体还要根据您当地的定位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超过2.2M按照主房面积计算;不足2.2M的按照当地的市场价进行补偿。
高于2.2米才能输产权,才能获赔偿。
1、我国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
2、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 ,或者自己对地下物这部分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知,您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
3、至于补偿如何计算 , 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 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 ,具体还要根据您当地的定位 。
只要达到2.2米高度就算一层标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