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故中国联通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改与客户之间的合约内容,你有权终止合约或者要求中国联通对此私自变更合同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当然,你也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这种事投诉工信部,基本没有用处。如果不计代价,只为争一口气,可以到北京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联通公司违约。不过这个起诉成本会很高。
另外,这个流量达到预定阈值后,降速限速的问题,似乎三大运营商都是一样的,这应该是工信部统一的。这三家根子是一家,都是原电信局分出来的,都是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