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了两家劳动合同,现在想终止后来那一家,但合同里都有违约金的条款,我该怎么办呢

2025-05-09 21:53: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你同后面一家签了劳动合同,就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30天到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直接走人。
2、单位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你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合同里有违约金的条款不合法。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外情况只有培训费一项。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支付培训费,你就没有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因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回答3:

违约金条款无效。只有两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的,一般的上岗培训不算;2、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除此之外,不可约定违约金。
你刚签了三天,还是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