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冒名贷款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呆坏账的一个顽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隐蔽性强。绝大部分冒名贷款为信用社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作案,因此不易及时被发现。二是核对清理难。冒名贷款主要集中在联社授权基层社直接审批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由于贷款农户众多,且分散于偏远地区,逐一核对难度较大,给冒名贷款者钻了空子。三是问题暴露滞后,危害性大。实际用款人在内部人的配合下,通过逐年还息转贷的方式长期使用资金,只有在资金链断裂实际用款人已基本丧失偿还能力,法律又难以追索名义借款人的责任,使信贷资金形成巨大损失。如何快速、有效地鉴别并防范冒名贷款始终是监管机构探讨的难题。笔者通过实地走访贷户、深入剖析案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防范冒名贷款提出几点对策。一是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贷款面谈制度、合同面签制度、双人办理保证手续制度,对于自主支付的贷款,应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二是引入技术性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