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年之前的绝大部分工作年限,都没有缴费,企业职工没有缴费的连续工龄,按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计算社会保险费。因此,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认真审核。
劳动者个人缴费是从92年4月开始的,对于九二年四月之前的工龄计算,应当按以下办法分别计算:
一、劳动者没有间断工作的连续计算;
二、被开除或受刑事处罚重新参加工作的,开除或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自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
三、被除名和自动离职后程重新参加工作的,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的联系工龄合并计算,但在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之后除名或自动离职的,计算连续工龄的溯及力仅从各地实行个人缴费之时,实际上是从个人缴费开始起算(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
扩展资料:
工龄认定计算方法:
员工发作以下状况,其前后工龄接连核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集作业、安排下岗者,调集、下岗(与企业坚持劳作联系)前后的工龄应接连核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接连核算;
3.因企业罢工歇业或许破产,员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作业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接连核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许兼并,原有员工仍留企业作业者,其转让、改组或许兼并前后的工龄应接连核算;
5.员工在疾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停止作业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接连核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越6个月康复后,仍回原企业作业者,除超越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
6.因工挂彩或许职业病停止作业医疗期间,应悉数核算为接连工龄;
7.转入企业作业前的专门从事革命作业的作业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接连工龄核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核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终一次进入该企业作业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员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乡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方针脱离乡村、垦殖场或乡村回乡镇参加作业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乡村参加劳作的时刻,能够与参加作业后的时刻兼并核算为接连工龄;
10.归国华侨员工,从进入本企业作业之日起核算接连工龄 。归侨员工在国外从事革命作业,确因作业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虐待回国的,如有牢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阅事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作业时刻,可核算为接连工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龄
九三年之前的绝大部分工作年限,都没有缴费,企业职工没有缴费的连续工龄,按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计算社会保险费。因此,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认真审核。
劳动者个人缴费是从92年4月开始的,对于九二年四月之前的工龄计算,应当按以下办法分别计算:
一、劳动者没有间断工作的连续计算;
二、被开除或受刑事处罚重新参加工作的,开除或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自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
三、被除名和自动离职后程重新参加工作的,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的联系工龄合并计算,但在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之后除名或自动离职的,计算连续工龄的溯及力仅从各地实行个人缴费之时,实际上是从个人缴费开始起算(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
扩展资料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至于你93年以前工龄算不算的问题很简单,就是你92年12月离开单位的时候,是否办理了相关辞职或调离的手续,如果你没办理,而是被单位开除或除名或自动离职,那么工龄认定问题就麻烦了,根据国家当时的文件,这类人员的工龄是不能计算的。如果你原来在企业还能通融,如果是事业单位,肯定不能计算工龄。
假如你办理了辞职手续,那么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你对劳动局的说法有异议,如果你是干部身份,可以把档案拿到当地人事局工资福利处,他们专门负责工龄认定,如果你是工人,请拿档案到当地人社局的养老处去认定。
劳动局说法没有道理,你可让他拿出依据来。93年以前还没有实际缴保险,国企工龄视同缴费。
仅供参考。
各地政策不一样,你是哪里?
1992年以前的工龄、知青下乡年度都是转换为社保缴费年限的,1993年以后是以缴费年度(以月为单位)计算工龄的,退休最少年限为15年(180个月),并以累计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