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案子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在认定了事实情况之后,并不免出对方的证明责任,如果对方证据和法庭调查与自认的情况吻合的话,可以认定为自认。
当事人在庭审中所作出的对自己不利的陈述是自认。但能否人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还是要结合其他证据及案件决定。
这种问题好象电视常听到翻供的事,不知是否一样?我不太懂,但还是建议你直接找律师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