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与股权证持有人不一致,股东身份以哪个为准?疑难问题,请高手作答。

2025-05-06 14:16: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您的问题属于股东身份确认范畴,理论上以是否实际出资为标准分为实质说与形式说两种观点;实务中也存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合同等不同证据的冲突。
其次,随着司法实务的发展,近年来对于股东身份确认的司法审判多以形式说为准,因为股东既然是一种身份、公司既然是一个组织且具有法律人格,那么股东成为公司的成员必须得到公司的认可,否则其仅为持股人、享有证券持有人的权利。
最后,鉴于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以及上述对于身份的要求,理应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外观主义法理”之原则加以确认。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回答2:

说实话,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一般会以登记为准,因为没有登记的不能够对抗第三人;但是如果有了纠纷就要实际情况判断了,你说的就应该属于前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