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工期,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否则会按违约条款处罚, 每延误一天罚款1%的工程款。。。。。
如果是不可抗力或业主的原因,就得向监理和业主申请顺延工期,经监理和业主同意才有效,则不是违约,否则做违约处理。如果是业主的原因影响工期在申请顺延工期过程中可同时附带索赔请求。
工程项目一旦合同签订了,基本上按合同执行,看合同上是否有该条款,如果没有,甲方不能随意想处罚就处罚,你可以拒绝接受处罚,一般施工过程中如果产生矛盾,以双方协调为主,协作才是根本,如果甲方进行处罚,你需要提出质疑并书面出涵甲方,否则你也可因甲方给你造成的因素提出责任认定。
很简单,你将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由于业主单位造成的工期延误分开计算损失,按照合同里面的索赔条款进行索赔就是了,我在业主单位,经历过类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