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般按终止合同上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也有省市按金额出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还有江苏省按固定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