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自己在单位工作的证据,最好是纸质的,还有身份证复印件,最好能找到你的考勤记录,全一点的,然后去劳动局具体问一下,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离职应该是扣离职当月百分之十至二十的工资,她扣你 50 ﹪是不合理的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先调解,不行就法律仲裁,现在这方面的官司律师是可以不收费的。
那是部门习惯用的手段。你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但是我看好像不用这么麻烦 最简单的是继续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