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爸又来向我妈讨房子的钱,我妈没钱。然后,我爸打了我妈,我该怎么办?再次起诉可以吗?

2025-05-09 2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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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答2:

警察,暴力

回答3:

报警吧,这种事情适合报警处理

回答4:

可以,趁事情还有缓和的余地

回答5:

打人是不对的,可以报警,也就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问题的矛盾在于你妈没有钱给你爸,建议你妈把房子卖了,还了你爸的钱,在去首付买套房子!自己慢慢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