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三类: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等;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事故是指工人、职
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
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
条例。”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
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第一节什么是工伤事故
首页>>经典图书摘录>>摘自《学校体育运动会及学生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实务全书》
第一节什么是工伤事故
在形形种种的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中,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分歧无非是用人单位是
否应承担责任,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而这些分歧之源在于争议双方对事故性质认定
上的不同主张,即该事故是否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责任是基于工伤事故而言的,因
此,职工要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须了解什么是工伤事故。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事故是指工人、职
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
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
条例。”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
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工伤事故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工伤事故是发生在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工伤事故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之中,具体而言,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
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
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我们称这些雇用职工为自己提供劳务,与自己有劳动关
系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工伤事故赔偿法律关系中
的一方主体。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用人单位,但是这些
单位的职工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条规定:“国家机关和
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