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商家为招徕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等促销手法,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但是当你到商场一看,商品价格标的也非常巧妙,“199、299、399……”,有时候顾客为了凑满100块,又不得不多消费一些。更有些赠券活动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人们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消费赠券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赠送的消费券规定使用期限。据了解,38.5%的商家在赠券使用期限短,赠券消费不设找零等。有的商场开展“买300送200”赠券活动,每张赠券必须一次消费完,不设找零。
许多商场在做活动的时候,会通过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为诱饵,引诱顾客前来消费。而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或劣质品充当奖品赠送给顾客,同时还打出广告说,“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无论是打折、降价还是返券、赠品,商家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字样。如“庆佳节,内衣买一送一”,实际上是买一件内衣送一条内裤等。当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店家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商店有最终解释权。
资料来源于:商场打折促销六大消费陷阱防不胜防
http://www.biso.cn/htm5167/851-1.htm
不会,因为没有商场肯吃亏,基本将原先的价格提高,再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