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廉租房建设实施方案都有那些内容?

2025-05-06 16:29:3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廉租房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为目标,全面加快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确保上级确定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统一规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分段实施。 2、分级负责,组织落实。按县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县房管局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的具体实施和协调管理,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 3、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通过争取中央投资补助,省财政配套资金,县自筹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确保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4、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房管局积极配合建设、规划、发改、财政、国土、监察、民政义宁镇政府等部门,按照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廉租房建设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和建设方式 (一)主要目标 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为370套,建设面积18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0年第一季度工作目标:完成廉租住房的各项相关报建手续,搞好规划设计。 2010年第二季度工作目标:完成廉租住房±0以下基础工程。 2010年第三季度工作目标:完成廉租住房主体三层工程。 2010年第四季度工作目标:完成廉租住房主体工程。 2011年第一季度工件目标:工程全面竣工(含配套工程)。 (二)建设方式 建设方式本年度主要为集中新建,由房产管理局建设和工程管理。 三、资金筹措 1、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对廉租住房建设给予投资补助,我县享受西部大开发延伸县政策,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400元。 2、省财政配套资金。省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3、国债转借地方资金。县新建廉租住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转借。 4、县自筹资金。主要渠道: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部分;二是县财政预算安排。 五、廉租房建设实施方案两个确保 切实搞好跟踪服务,加强督查协调,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项目于2010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11年3月31日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