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
被拆除房屋在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补助费300元。被拆除房屋面积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房屋搬迁补助费增加100元,但补偿最高不超过600元。
如果实行产权调换需要过渡安置的,房屋搬迁补助费按货币安置规定的标准双倍计算。
2、商业经营用房、生产用房以及办公用房、其他用房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购置价扣除折旧后的费用。
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且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拆迁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被拆迁范围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册人员可获得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在册人员是指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前已与被拆迁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包括未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哪些人可获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规定,实行产权调换需过渡安置的,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要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其标准如下:
1、住宅 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超过协议书约定或超过两年还建期的,自超过之月起,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算。
2、商业经营用房 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算,超过协议书约定或超过两年还建期的,自超过之月起,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算。
3、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 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超过协议书约定或超过两年还建期的,自超过之月起,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2元计算。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则不能获得临时安置补助费。
武汉房屋补偿标准与全国比
武汉市货币补偿标准,以今年实施项目确定补偿标准计算,汉口区域在2000元/平方米-24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之间;汉阳区、武昌区域在1800元/平方米-2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之间。该价格标准高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的二手房交易价格10%-20%,但略低于同区域普通商品房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