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栗子,你去电脑城买电脑,5000元,要开发票,他得加四个点的税才能给你开,那么你就得付给他5000*1.04=5200元。
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纳个税情形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举个栗子,你去电脑城买电脑,5000元,要开发票,他得加四个点的税才能给你开,那么你就得付给他5000*1.04=5200元。
一是按单价算税,结果=单价*(1+4%)=148*(1+4%)=153.92元,
一是按票面金额算税,结果=单价/(1-4%)=148/0.96=154.17元。
按哪种方法算税,就要看双方是怎样定的。
100块钱付4块钱阿!
也就是4%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