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兵结婚麻烦吗?

2025-12-16 07: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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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士官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回答2:

士官只要年满25周岁,就可以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