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可以问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是不是国家有规定的哦。
按新劳动法来说,你的劳动关系是在供应商,是劳动派遣,商场实际是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而你所在的品牌供应商是应该给你提供这些东西的,也就是说这些费用你应该要找供应商报销。商场没有违规,就算是打擦球,如果你所在的供应商不予报销,这个就和劳动法里的规定相冲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