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没达到感觉不合理还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吗

2025-05-06 2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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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进行执行的,所以是可以辞职的。
但是员工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是无法进行计算赔偿的,所以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才可以计算赔偿金额。但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辞职,并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拿到鉴定书以后直接找律师起草仲裁书以及算出赔偿数额即可。要是自己有工作怕麻烦,也可以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