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被禁播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商标注册纠纷;国内方便面市场的第二梯队白象集团在2007年6月完成了对“大骨”商标的注册,并以其他企业的部分产品含有该字样,并构成侵权为由,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要对华龙日清、国华食品等企业的产品进行调查,同时对侵权企业的相关产品广告向工商部门提出了禁播要求,所以属于统一集团旗下的“好劲道大骨面”也在禁播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