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带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引申义为现实是虚伪的。
出处:
《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钩:带钩。白话译为: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诸侯之家有仁义之名,那不就是剽窃来的仁义圣知吗?)。
这句话表现了庄子外冷内热,愤世嫉俗的一面。
其实,庄子写这一篇文章,压根儿不是在谴责所谓的「权贵犯罪」。通篇认为「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他强调应该要「绝圣弃知」,以重返太古时代那种恬淡纯朴的境地。很明显,庄子的这篇文章,否定的是「圣人之道」。
原来的意思是指偷带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引申义为现实是虚伪的。
这句话否定圣人之道,体现的是道家思想。
窃钩者诛,这里的“钩”不是钩子的意思,这个指古代腰带“带钩”。窃国的意思在这里指的是谋权篡位,对皇位有不正当想法。诛:诛杀。这里用作被动,即被诛杀。下同侯:被选上成为诸侯。
扩展资料:
此句出自于《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意思是说: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诸侯之家有仁义之名,那不就是剽窃来的仁义圣知吗?
圣人告诫我们,不可以贪图不义之财,因此对于那些偷窃诸如腰带这种不值钱东西的人,必须加以处罚(窃钩者诛);但圣人同时也表示,要顺天应人、吊民伐罪,因此「窃国」成功的人,都可以用这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当作借口,建立并维系他所窃得之物。始曰:“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庄子写这一篇文章,并非在谴责所谓的权贵犯罪。而是认为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他强调应该要绝圣弃知,以重返太古时代那种恬淡纯朴的境地。很明显,庄子的这篇文章,否定的是圣人之道。
《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主要讲的意思是,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回按律治罪,罪行严重的甚至还要判死刑。但是那些大偷大到偷窃整个国家的人则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
这就是说明了统治阶级的虚伪,也从某一方面凸显了法律的局限性。
窃,本义偷、盗。盗贼所为也。孔乙己说:偷书不为偷,窃也。这当然是狡辩,但贼这个名实在不好听,孔乙己自认读书人,即使做贼,也要把自己打扮的雅点。这样的贼,姑且称之为“雅贼”吧。
贼有“雅、俗”之分外,还有另一种分法:窃钩者与窃国者之分。见《庄子·内篇·逍遥游第一》“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窃钩者,偷鸡的,盗狗的,为贼;窃国者,为诸侯,为英雄,为元勋,为领袖。
对于窃钩者,人们自然恨之入骨,见之喊打;然而,对于窃国者,就难得看到几个人会愤怒了。老百姓的思想在这方面真的很奇怪,既统一,又矛盾。比如说,某某偷了邻家的牛,这咋行呢?不送你去坐牢,也要让你受尽千夫所指;然比如说将军杀人呢,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人们又公认这是英雄,是元勋,是领袖了。细想来,总有点耐闷,难怪唐诗人曹松《己亥岁》诗中说:“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窃国者所窃何物也?当然不是山川草木、江海湖泊,这些是不用担心窃走的。窃国者所窃为民权、民心、民意也。为了党派利益,不顾天下众生,凭着高压手段与舆论导向,颠倒黑白、混淆美丑、指鹿为马。久而久之,“喜鹊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夜莺”(余杰语)。这样的精神窃贼着实可恨。所以说,窃民权、民心、民意之领袖,之政党,即窃国者也。
偷带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引申义为现实是虚伪的。
出处:
《庄子·胠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钩:带钩。白话译为: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诸侯之家有仁义之名,那不就是剽窃来的仁义圣知吗?)。
就是没本事小偷。有本事偷,两种都是偷,不同结果